关于2012年始兴县拟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中央投资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饲养方式,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今年下半年国家和省继续安排中央资金支持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增加项目申报的透明度,现将我县拟上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中央投资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
(二)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手续。
(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选址要远离特殊保护区、人口集中区域;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排放污染物应当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的各项规定,须取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疫病;已办理了养殖场备案,建立了完整的养殖档案;种畜禽场须取得县级以上农牧管理部门须发的《种畜禽率领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有违法违规使用农业部《禁止使用药物品种目录》中规定的违禁添加物。
(五)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要求。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养殖场建设项目可以优先报送: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②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的规模养殖场。
(七)2007-2011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
(八)各地要优先安排给未获得过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扶持的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和省现代农业100强项目。
(九)必须符合《始兴县畜禽养殖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始府办〔2011〕106号)规定。
二、项目建设内容
要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报送程序和要求
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根据申报条件,提出项目的安排方案后,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由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申报文件和附件可到“广东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畜牧管理”
(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xmgl/)下载。
四、拟上报项目
按照项目的选择条件,在综合考虑养猪水平、规模化养殖现状和发展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我县拟将腰荣猪场、甘太猪场、弘悦猪场、小凹猪场等4个猪场作为我县申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对拟上报项目如有异议,请在2012年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法向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反映。
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始兴县农业局
始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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